(一)劳务外包的含义
劳务外包通常是指发包单位将自身的部分业务外包给承包单位,利用外部的资源、技术、设备、劳动力来完成内部的非业务,达到专注领域、降低用工成本,进而提高企业效率的一种经营模式。
(二)劳务外包的法律关系
在劳务外包中存在双重的法律关系。
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受的规制;
承包方与劳务外包人员之间是劳动关系或其他雇佣关系,一般受劳动法的规制;
发包方与劳务外包人员之间则无直接的法律关系。
在自带劳务承包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实践中,企业为了降低运营成本、规避用工风险,常常采取将一部分业务外包给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组织人员到用工单位工作的方式。然而此种用工方式仅采取了外包的形式,实质上仍是派遣,因此引发诸多不当用工责任纠纷,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为了识别“假外包真派遣”的不当用工模式,辨别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两种用工形式的区别显得极为必要。
1、概念区别
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往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他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是由发包单位将公司部分业务职能或工作内容发包给相关的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发包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职能或工作内容的一种用工形式。
2、性质区别
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不是用工形式。只是发包单位将某项业务职能外包给其他单位或组织去完成的一种经营方式。